鼓励支持非遗传承!梅州印发《梅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掌上梅州讯 日前,鼓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印发《梅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支持州市质文推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遗非物法试AG超玩会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产代传承鼓励和支持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梅州梅《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市级有效期3年。化遗
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表性种类多样。定管AG超玩会截至目前,理办我市共有非遗代表性项目375项,鼓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75位,支持州市质文涵盖了传统音乐、非遗非物法试传统技艺、传承产代传承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梅州梅传统美术和民俗等十大类别,构建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
《办法》共二十五条,划分为总则、认定、管理、附则四个篇章,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认定周期、认定原则、认定条件、申报材料、申报途径、材料复核、初评和审议、公示及异议处理、审定公布、回避制度、档案管理、支持措施、传承人权利和义务、考核评估机制、退出机制、日常管理、重大变故的处置、资助奖励机制、解释权、有效期等。
《办法》更清晰具体了申报标准、要求和程序等指引性内容。《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途径等内容进一步细化,为评审认定工作提供明晰的依据和标准。同时,在认定程序方面,明确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定、公布等每一个步骤的内容和要求。
《办法》更明确规范了代表性传承人日常管理内容。《办法》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让代表性传承人清楚地知悉,便于更好地享受相关权利、履行传承义务。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文化主管部门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措施、考核评估机制、技艺保护要求、日常管理制度、资助奖励机制等方面的职责,更加有利于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梅州日报记者:赖运香
编辑:李舒宇
- ·狮子洋大桥索塔突破100米
- ·北京马拉松奖牌印错logo,组委会致歉:将重新寄送奖牌
- ·近5年我国累计发布16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2024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公布
- ·山里的“寻水”代表 让群众喝上“好水”
- ·端午情浓粽子飘香 福利院老人喜过节
- ·载人月球车第二轮竞争择优评审结果公布 这些团队入选
- ·深圳等四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 ·提升管理水平 规范市场秩序
- ·神舟十九号将开展86项空间科学研究与技术试验
- ·广东多地上榜!今年9月和1—9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出炉
- ·冬装热销 春装遇冷 我市服装市场冰火两重天
- ·2025年广州市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公布
- ·保质期短的牛奶更有营养……是真是假?
- ·帅气入场!中国空军“八一”飞行表演队抵达航展现场
- ·国家医保局:已有2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